任现职以来,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过省(部)级以上重点工程、科研、推广及攻关项目1项以上。

(二)主持完成过市(厅)级重点工程、科研、推广及攻关项目2项以上。

(三)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或课题,取得了重要成果,经权威部门认定填补省级以上空白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四)主持解决过本专业重大疑难问题或关键性的技术问题,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承担或主持完成过国家、行业或省级规范、规程、标准的编制,并已公布实施。

(六)获得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申报评审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一)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1项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省(部)级以上的工程项目(含设计、规划、勘察、设计等)一等奖以上1项或二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

(三)主持研制或开发的成果在国际性科技交流中获金、银质奖。

(四)主持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经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且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五)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并有专利证书和专利实施单位的证明。

(六)获得省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

(七)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译著1部以上(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八)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具有较高技术水平的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


(一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成绩显著、贡献突出;或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条件,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在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

1.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及相应奖项)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 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长期在基层一线从事煤炭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30年。

(二获得中华技能大奖、江苏大工匠称号,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银牌、铜牌(以证书、表彰文件为准)的技能人才,可直接申报正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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