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铁路规划设计

1.参加过1项以上县(局)级科研课题,其研究成果通过评审。

2.参加过1项以上省地方(团体)标准、规范、规程、技术指南等的制(修)订工作。

3.参加过铁路(或轨道)项目的规划、可行性研究、设计、勘探测量等报告编制工作。

4.参加过科研课题和科研项目的方案、报告的编制工作。

5.参加过1项以上铁路(或轨道)工程评价类项目。

6.参加过1项以上铁路工程领域的计算机应用系统或智能化产品的开发项目。

(二)铁路建设施工

1.参加过1项以上小型铁路(或轨道)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或试验检测等工作。

2.参加过1项以上省地方(团体)技术标准、施工规程、管理办法等的制(修)订工作。

3.参加过1项以上铁路(或轨道)项目的施工方案、报告等编制工作,或工程进度、质量的检查工作。

4.参与过施工计划管理、质量管理、经济核算等及相应综合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

5.参与编制过施工组织各时段的工作计划及各种标书、承包合同。

(三)铁路运营管理

1.参加过1项以上铁路(或轨道)重点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

2.参与编制过1项以上铁路(或轨道)运营管理方面的技术报告、专题报告。

3.参与编制过1项以上行业规范、技术标准、运营管理办法。

(四)铁路车辆机电

1.参与过铁路(或轨道)车辆或机电系列产品的开发研究、设计、制造和技术管理工作。

2.参与过本专业的技术分析和市场分析。

3.参加过技术标准或企业主导产品技术标准的制定、技术规范的编写工作。

4.参与过铁路(或轨道)企业中设备的维修、养护等工作。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初定或申报初级职称:

(一)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技术员职称。

(二)具备硕士学历或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工程师职称。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工程师职称。

(四)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

(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

(六)在企业生产一线岗位,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


(一)铁路规划设计

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完成的工作成果获奖(科学技术奖(及相应奖项)、优秀设计奖(及相应奖项)、优质工程奖(及相应奖项))。

2.参与过本专业规划、课题研究、科研与技术开发项目、技术引进项目、铁路(轨道)工程评价类项目、标准、定额、规范、教材的编制工作。

3.铁路(或轨道)规划设计方面专题研究报告或技术分析报告1篇以上。

(二)铁路建设施工

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完成的工作成果获奖(科学技术奖(及相应奖项)、优秀设计奖(及相应奖项)、优质工程奖(及相应奖项))。

2.铁路(或轨道)建设施工方面技术总结1篇以上。

(三)铁路运营管理

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完成的工作成果获奖(科学技术奖(及相应奖项)、优秀设计奖(及相应奖项)、优质工程奖(及相应奖项))。

2.铁路(或轨道)运营管理方面技术总结1篇以上。

(四)铁路车辆机电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完成的工作成果获奖(科学技术奖(及相应奖项)、优秀设计奖(及相应奖项)、优质工程奖(及相应奖项))。

2.铁路(或轨道)车辆机电方面技术总结1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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