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为本专业学科、技术带头人;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能在本专业技术工作中运用;

系统掌握本专业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掌握并能分析本专业国内外最新发展趋势。



(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二)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且成绩显著、贡献突出;或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条件,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且成绩显著、贡献突出。


1.作为主要成员,完成1项省(部)级及以上环境科研项目;或主持完成1项市(厅)级环境科研项目。

2.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及相应奖项)三等奖以上1项(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获得市(厅)级科学技术奖(及相应奖项)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个人奖励证书排名前5)。

3.主持完成1项与专业相关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开发和应用,并通过省级以上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鉴定,具有国内领先以上水平。

4.获得2 项与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第1发明人)授权,并已推广应用,且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5.主持完成2 项技术报告或调查报告,并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得到省级以上政府认可并作为决策依据;或主持完成3项市(厅)级以上政府批准实施的环境类重大规划、实施方案、工作计划等技术文件。

6.主持完成1项生态环境类法规、规章,并发布实施。

7.主持编制1项环境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并发布实施;或主持编制3项环境类团体标准,并发布实施。

8.作为主编或副主编,撰写出版1部本专业著作,本人参与编写不少于10万字;或翻译出版1部本专业著作,本人翻译不少于15万字。

9.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期刊上发表2篇本专业学术论文,其中至少1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或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论坛)上宣读2篇本专业主题报告或大会交流报告。1项授权发明专利(第1发明人)可替代1篇核心期刊论文;1项发布实施的生态环境类法规或规章(主持)可替代1篇核心期刊论文;1项环境类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主持)可替代1篇核心期刊论文。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

1.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及相应奖项)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在基层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30年的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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