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规章;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


(一)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二)具备硕士学历或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四)在企业生产一线岗位,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


(一)环境科研

1.作为主要成员,完成1项市(厅)级以上环境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成员,完成2项县(市、区)级环境科研项目。

2.获得市(厅)级科学技术奖(及相应奖项)三等奖以上1项(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作为主要成员,完成1项与专业相关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开发和应用,并通过省级以上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鉴定,具有国内先进以上水平。

4.获得4项与专业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排名前2发明人)授权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第1著作权人)登记证书,并已推广应用,且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或获得1项与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并已推广应用,且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5.作为主要成员,完成3项市(厅)级以上环境类规划、实施方案等技术文件,并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或通过审批(审查)。

6.作为主要成员,起草1项生态环境类法规、规章,市(厅)级以上规范性文件,并发布实施。

7.作为主要成员,编制1项环境类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并发布实施。

8.作为主要编著者,撰写出版1部本专业著作,本人参与编写不少于5万字;或翻译出版1部本专业著作,本人翻译不少于10 万字。

9.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本专业论文;或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学术会议(论坛)上宣读1篇本专业主题报告或大会交流报告。1项授权发明专利可替代1篇论文;1项发布实施的生态环境类法规或规章(主要成员)可替代1篇论文;1项环境类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主要成员)可替代1篇论文。

(二)环境监测

1.作为主要成员,完成1项市(厅)级以上环境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成员,完成2项县(市、区)级环境科研项目。

2.获得市(厅)级科学技术奖(及相应奖项)三等奖以上1项。(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作为主要成员,完成1项与专业相关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开发和应用,并通过省级以上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鉴定,具有国内先进以上水平;或获得4项与专业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排名前2发明人)授权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第1著作权人)登记证书,并已推广应用,且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或获得1项与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并已推广应用,且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4.完成省级以上监测能力验证、比对、标样定值项目12 项次以上且结果合格。

5.主持完成2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完成4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布或批复的综合性环境质量报告书、环境监测重点规划或方案等技术文件;或主持完成4项技术报告或调查报告,得到县级以上政府认可并作为决策依据。

6.作为主要成员,起草1项生态环境类法规、规章,市(厅)级以上规范性文件,并发布实施。

7.作为主要成员,编制1项环境类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并发布实施。

8.作为主要编著者,撰写出版1部本专业著作,本人参与编写不少于5万字;或翻译出版1部本专业著作,本人翻译不少于 10 万字。

9.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本专业论文;或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学术会议(论坛)上宣读1篇本专业主题报告或大会交流报告。1项授权发明专利可替代1篇论文;1项发布实施的生态环境类法规或规章(主要成员)可替代1篇论文;1项环境类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主要成员)可替代1篇论文。

(三)环境工程

1.作为主要成员,完成1项市(厅)级以上环境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成员,完成2项县(市、区)级环境科研项目。

2.获得市(厅)级科学技术奖(及相应奖项)三等奖以上1项。(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作为主要成员,完成1项与专业相关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开发和应用,并通过省级以上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鉴定,具有国内先进以上水平。

4.获得4项与专业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排名前2发明人)授权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第1著作权人)登记证书,并已推广应用,且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或获得1项与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并已推广应用,且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5.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2项大型或5项中型环境工程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提供采用证明;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2项大型或5项中型环境工程设计、施工、调试,并通过竣工验收或环保验收。

6.作为主要成员,起草1项生态环境类法规、规章,市(厅)级以上规范性文件,并发布实施。

7.作为主要成员,编制1项环境类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并发布实施。

8.作为主要编著者,撰写出版1部本专业著作,本人参与编写不少于5万字;或翻译出版1部本专业著作,本人翻译不少于10 万字。

9.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本专业论文;或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学术会议(论坛)上宣读1篇本专业主题报告或大会交流报告。1项授权发明专利可替代1篇论文;1项发布实施的生态环境类法规或规章(主要成员)可替代1篇论文;1项环境类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主要成员)可替代1篇论文。

(四)环境管理

1.作为主要成员,完成1项市(厅)级以上环境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成员,完成2项县(市、区)级环境科研项目。

2.获得市(厅)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及相应奖项)三等奖以上1项。(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作为主要成员,完成1项与专业相关的新产品、新技术、新成果的研究和应用,并通过省级以上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鉴定,具有国内先进以上水平。

4,获得4项与专业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排名前2发明人)授权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第1著作权人)登记证书,并已推广应用,且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或获得1项与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并已推广应用,且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5.作为主要成员,完成3项市(厅)级以上环境类规划、实施方案等,并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或主持编制完成3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通过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审批(审查);或主持编制完成3项技术报告、调查报告等技术文件,解决复杂技术问题,并通过任务下达部门组织的技术评审或审查。

6.作为主要成员,起草1项生态环境类法规、规章,市(厅)级以上规范性文件,并发布实施。

7.作为主要成员,编制1项环境类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并发布实施。

8.作为主要编著者,撰写出版1部本专业著作,本人参与编写不少于5万字;或翻译出版1部本专业著作,本人翻译不少于 10 万字。

9.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本专业论文;或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学术会议(论坛)上宣读1篇本专业主题报告或大会交流报告。1项授权发明专利可替代1篇论文;1项发布实施的生态环境类法规或规章(主要成员)可替代1篇论文;1项环境类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主要成员)可替代1篇论文。


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在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或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在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1年申报:

1.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及相应奖项)三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中国专利金奖、银奖的主要发明人或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获得者(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在基层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20年的专业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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