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演员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二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二)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演员、演奏员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二级艺术专业职称后,个人获得国家级艺术奖项一等奖,可破格1年申报。
(三)不具备上述学历,取得二级艺术专业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获国家级艺术奖项等级奖,可破格申报。
其中,舞蹈、杂技、戏曲武功等舞台生命较短的演员降低1年年限要求。
长期从事美术专业工作,在省级以上展览馆(美术馆)举办个人作品展,公开出版发行个人画集(书法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创作的美术(雕塑)作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展文化和旅游部主办的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2次;
(2)参展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五年一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1次;
(3)参展中国美术家协会单独主办的美术作品展览3次,并获省级美术一等奖2次;
(4)参展中国美术家协会(含中国美术家协会艺术委员会)与省级地方政府部门合办的美术展览或入选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5次,并获省级美术一等奖2次。
2.独立创作的书法(篆刻)作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展文化和旅游部主办的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书法篆刻作品展览2次;
(2)参展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四年一届全国书法篆刻作品展览2次;
(3)参展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中国书法兰亭奖2次或获奖1次;
(4)参展中国书法家协会单独主办的书法篆刻作品展览5次,并获省级书法一等奖2次。
(5)参展中国书法家协会与省级地方政府部门联办的书法展览6次,并获省级书法一等奖2次。
具有深厚的艺术造诣和较高的艺术研究水平,能系统论述自己的艺术成果和创作实践经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或联合(排名第一)撰写并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部分汉字5万字以上)。
(二)独立撰写并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其中1篇在核心期刊发表)。县(市、区)及以下单位申报人员,所发表论文不作核心期刊要求,加大专业技术能力及业绩条件评审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