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二级专业技术资格:

(一)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三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取得三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其中,舞蹈、杂技、戏曲武功等舞台生命较短的演员降低1年年限要求。


长期从事美术专业工作,在市级以上展览馆(美术馆)举办个人作品展,公开出版发行个人画集(书法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创作的美术(雕塑)作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展文化和旅游部主办的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1次;

(2)入选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五年一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1次;

(3)参展中国美术家协会单独主办的美术作品展览3次,并获省级美术奖等级奖1次;

(4)参展中国美术家协会(含中国美术家协会艺术委员会)与省级地方政府部门联办的美术展览或入选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4次,并获省级美术奖等级奖1次。

2.独立创作的书法(篆刻)作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展文化和旅游部主办的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书法篆刻作品展览1次;

(2)参展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四年一届全国书法篆刻作品展览1次;

(3)入选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中国书法兰亭奖1次;

(4)参展中国书法家协会单独主办的书法篆刻作品展览3次,并获省级书法奖等级奖1次;

(5)参展中国书法家协会与省级地方政府部门联办的美术展览4次,并获省级书法奖等级奖1次。


具有较高的学识水平和专业理论修养,有一定的艺术研究能力,能较好总结自己的艺术创作成果和创作实践经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或联合撰写(排名第一)并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部分汉字5万字以上)。

(二)独立撰写并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县以下从事艺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含1篇省级学术会议上宣读的报告)。


取得三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后,个人获得国家级艺术奖项等级奖1次,或白玉兰戏剧奖2次的,可破格1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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