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练掌握本专业所需要的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深入了解本专业领域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并能在本专业领域中科学运用;熟练掌握和运用国际、国内领先的方法和技术,并能分析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熟练将新技术、新方法成果运用于工作实践。具有指导、培养中级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第1项,以及2-9项中的四项条件:
(一) 平均每年从事养老服务一线护理、护理管理、护理教学工作时间总计不少于35周。
(二)主持老年人能力评估、风险评估、辅助用具需求评估,识别复杂案例及难题,指导制订专项评估的实施计划并督促执行。
(三)主持老年人意外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或修订、培训演练、突发事件处置、事后恢复及原因分析。
(四)主持各级专业(专项)培训或继续教育项目,制订培训计划,编写培训教案,评估培训效果。
(五)主持或参与省级以上行业政策、法规、制度、标准、规划等方案的制定或修订。
(六)构建质量管理工具,对养老护理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质量控制,并持续质量改进。
(七)参与省级以上养老护理(及相关职业)技能大赛的选手指导(获得三等奖以上名次)、或赛事执裁(不少于三次)等工作,或参与省级以上养老护理(及相关职业)技能大赛的专家组工作。
(八)主持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筹开,或主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等项目建设工作,或参与四级以上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等项目的评估工作。
(九)主持本专业技术革新、流程改造或再造、新项目推广与运用。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评审副主任养老护理师资格:
(一)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主管养老护理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副主任养老护理师资格。
(二)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取得主管养老护理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申报评审副主任养老护理师资格。
(三)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主管养老护理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业绩显著、贡献突出,且在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或具备上述学历(学位)要求,取得主管养老护理师资格后,业绩显著、贡献突出,且在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提前1年申报:
1.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及相应奖项)获奖项目的完成人。
2.省级以上养老护理技能竞赛(及相应奖项)一等奖获得者或指导教练;或者全国养老护理技能竞赛(及相应奖项)二等奖以上奖项获得者或指导教练。
3.获得全国技术能手,或五一劳动奖章,或五一巾帼标兵等称号。
4.本专业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项:
(一)参加省级以上养老护理(及相关职业)技能竞赛并取得二等奖以上奖项,或获得省级以上养老护理(及相关职业)技能竞赛优秀教练称号。
(二)获得省级以上技术能手,或五一劳动奖章,或五一巾帼标兵等称号。
(三)获得较大价值或取得较大经济效益的本专业专利授权1项。
(四)市(厅)级以上本专业立项科研项目(课题)的主要完成人,且课题已通过鉴定或准予结题。
(五)主持完成机构省(部)级以上本专业项目建设1项,且已通过审批。
(六)主持完成本专业新技术、新项目、新产品的推广应用2项,并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七)作为主要起草人参与编写并发布本专业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
(八)参与编写本专业学术著作、译著1部(本人撰写3 万字以上),并已出版。
(九)在有正式期刊号的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1 篇。
(十)在国家级专业论坛(会议)上宣读或公开交流专业论文1篇。
(十一)撰写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个案分析、专项论证、技术方案等研究报告2篇,并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