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

1.实验工作能力强,实验方法和实验技术研究工作积累深厚,学术造诣深,本专业领域活跃度和影响力强,能够掌握和运用国际领先的实验方法和实验技术,是本专业领域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2.不断创新和改进本专业领域的实验方法和实验技术,解决本专业领域核心关键技术和重大工艺问题,被国内外学术界公认和广泛引用,促进专业的发展。

3.组织本专业领域的重大实验技术工作,负责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4.具有指导、培养副高级及以下实验技术人员或研究生的能力并取得显著业绩。


符合下列条件,可申报评审正高级实验师职称: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实验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任现职期间,须同时具备条件1~4和5~8中的各一项:

1.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含相应奖项)1项或三等奖(含相应奖项)2项。

2.主持并完成本专业领域相关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重大横向委托科研项目2项。

3.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与实验技术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新药等认定或证书2项。

4.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及运行管理等工作,并取得显著业绩。

5.作为第一作者撰写与从事专业相关,在开展实验技术、实验方法等研究方面取得重要影响力的学术成果,具有较高水平的实验技术(装置)研究报告、实验室建设和管理规划、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2篇,并被有关单位(部门)采纳。

6.作为主要起草人撰写省级及以上有关法规、条例、规章等,或作为第一编制人撰写省级及以上技术标准或管理标准2项,并颁布实施。

7.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有重大学术价值和影响力的专著或译著1部。

8.作为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或在国内外顶尖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国内外高水平论坛、大会发表主题报告或大会交流报告2篇。


不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要求,取得高级实验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或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实验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且在任现职其间,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含相应奖项)1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含相应奖项)1项或二等奖(含相应奖项)2项,可破格申报评审正高级实验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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