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可初定或申报评审助理实验师职称:
(一)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并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助理实验师职称。
(二)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并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助理实验师职称。
(三)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实验师职称。
(四)具备高中阶段教育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 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实验师职称。
(一)掌握本专业领域基础理论和知识,基本了解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二)具备从事实验室建设、实验器材开发设计、实验仪器设备运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能力,能够胜任本专业领域基础性科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