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初定或申报初级职称:

(一)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技术员职称。

(二)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工程师职称。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工程师职称。

(四)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

(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

(六)在企业生产一线岗位,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与完成的工作获奖(科学技术奖及相应奖项),或取得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技术成果。

(二)参与完成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篇,或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技术方案、实施细则、作业指导书等1篇。

(三)作为主要作者,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县(局)级以上行业学术会议上交流技术工作文章1篇。


绿色评审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