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新要求,建设高素质的文学人才队伍,客观公正地评价文学创作人才的专业能力和学术水平,进一步激发文学创作

的活力,加快构筑江苏文学精品创作高地,推动我省文学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职称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结合我省文学创作实际,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文学创作(含文学评论,下同)的专业人员、业余人员和自由撰稿人。

第三条文学创作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设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三个层次,对应名称依次为三级文学创作、二级文学创作、一级文学创作。


(一)掌握基本文艺理论和相应的专业知识,有丰富的生活积累。

(二)对文学创作或评论有一定的了解和体悟,有较强概括生活的能力,创作技巧比较熟练。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三级文学创作职称:

(一)获得博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文学创作;

(二)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文学创作3年以上;

(三)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从事文学创作5年以上;

(四)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文学创作7年以上;

(五)获得中专以下学历后从事文学创作9年以上。第八条专业能力要求

(一)掌握基本文艺理论和相应的专业知识,有丰富的生活积累。

(二)对文学创作或评论有一定的了解和体悟,有较强概括生活的能力,创作技巧比较熟练。


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完成的文学作品,须具备下列条件之

(一)从事文学创作者,发表(出版)文学作品累计20万字(诗歌10行按1千字换算,下同)以上,并在省级以上文学刊物发表文学作品2篇;或发表(出版)文学作品累

计 20万字,并在省级以上文学刊物发表长篇1部;或发表(出版)文学作品累计20万字,并在省级以上文学刊物发表诗歌 200行。

(二)从事文学评论者,发表(出版)文学评论文章累计5万字以上,并在C刊发表评论文章2篇;或发表(出版)文学评论文章累计5万字以上,并在C刊发表评论文章1篇、在省级以上非c刊类期刊发表评论文章3篇以上。

(三)从事文学网站撰稿者,在国内重点文学网站发表完结文学作品累计200万字以上,连载作品订阅平均数量5千以上,并实体出版作品1部以上。


作品在本地区有一定影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设区市级以上文学奖1项以上;

(二)发表的作品被省级文学刊物转载或摘要;

(三)作品被改编成其他艺术门类,并产生一定影响。第十一条破格条件有一定的创作成绩,达到正常申报业绩成果要求,但不具备申报资历条件,需年度考核合格并至少有一次优秀,且具备下列条件中2项以上的,可以提前1年破格申报三级文学创作职称:

(一)获得省级以上文学奖1项或设区市级文学奖2项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文学刊物发表文学作品4篇或长篇2部或诗歌400行以上;

(三)在C刊发表文学评论文章4篇或出版理论专著1部以上;

(四)在国内重点文学网站发表网络文学作品累计400万字以上,实体出版作品2部以上。


取得三级文学创作资格后,创作业绩突出,达到正常申报业绩成果要求,但不具备申报资历,需年度考核合格并至少有一次优秀,且具备下列条件2项的,可以提前1年破格

申报二级文学创作职称:

(一)获国家级文学奖1项或省级文学奖2项以上;

(二)在名刊大刊上发表有较大影响的文学作品8篇或长篇2部或诗歌800行以上;

(三)在C刊发表文学评论文章6篇或出版理论专著2部以上;

(四)在国内重点的文学网站发表网络文学作品累计1000 万字以上,并实体出版作品4部以上(作品改编成影视、动漫、游戏的,每部可抵100万字或2部实体出版作品)。


绿色评审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