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电力工程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与完成1项以上县(局)级科研或技术攻关项目,并通过鉴定。

(二)参与编制完成1项以上市(厅)级标准、规范、规程,并已颁布实施。

(三)主持或主要参加过1项以上本专业重点技改项目。

(四)主持或主要参加过勘测、设计、建筑、安装、调试、监理、审查等各类发供电工程2项以上,解决本专业技术问题,编写技术报告,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进度符合要求。

(五)主持或主要参加过发电厂的动力工程和电气工程的相关专业或县级以上供电部门110千伏以上输、变电一、二次设备的运行、检修管理4年以上,解决本专业运行、检修、试验中的较复杂技术问题,编写技术报告。运行管理做到安全经济运行,检修管理做到检修质量良好,进度符合要求,并且无发生重大运行、检修责任事故。

(六)参与制订电网(包括配电网)发展、改造规划、工程设计或技术方案,在提高电网(包括配电网)安全可靠性和自动化水平方面取得良好的成绩;或参加过2项以上10千伏配电装置(包括用户供电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调试,解决工程中的较复杂技术问题;或主要参加电气测量技术、电能质量管理、降低线损等技术工作,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取得良好经济效益。

(七)参加过3项以上安装调试、维护电力通信设施,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无因工作过失,造成通信中断影响电网调度;或参加过2项以上电厂或变电站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和调度自动化装置的安装、调试;或参加保护整定计算、保护方案审查,使电网安全经济运行。

(八)参加过2项以上发电厂环境保护初设、评估或审核;或参加过1台以上火电机组的环保装置安装、调试;或参加过治理1项以上发供电企业脱硫、消烟除尘、噪音、废水、废油处理或“三废”开发利用、环保监测分析等。在上述工作中,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工程达到预期效果。

(九)参加过设计、施工、调试、研制电力计算机应用工程 1项以上,该项目通过市(厅)级以上主管部门(含集团公司)组织的验收或鉴定。

(十)在电力安全监察、技术培训、科技情报、科技管理等方面,参加制订2项以上具有指导作用的技术管理办法、技术管理制度,实施后对推动企业现代化管理、技术进步、安全生产取得较显著效果。

(十一)参与其他电力工程专业领域2项以上有一定技术难度的项目(包括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调试以及制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新技术推广等),取得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获得上级主管部门或同行认可。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初定或申报工程师职称:

(一)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工程师职称。

(二)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

(四)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

(五)在企业生产一线岗位,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或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1年申报:

1.市(厅)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及相应奖项)三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省优质工程奖1项,或市优质工程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3.省级职工创新成果奖。

4.在艰苦边远地区或在基层一线从事电力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10年。


从事电力工程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电力工程领域科技成果奖1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市(厅)级优秀设计奖三等奖1项以上,或优质工程奖1项以上,或县(局)级优质工程奖2 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三)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电力工程领域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且取得较好社会、经济效益。

(四)完成1项引进、消化、吸收的新技术项目,在引进过程中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难题,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或鉴定。

(五)完成2项以上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技术项目(包括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调试以及制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新技术推广等),取得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获得上级主管部门或同行认可。

(六)生产运行管理达到要求的安全运行及经济指标,设备大修或改进工程取得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缩短工期及延长检修周期的效果。


从事电力工程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或作为第一撰写人在公开发行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实用价值的论文1篇以上。

(二)作为主要撰写人,参与编写或修订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相关技术规范、规程、标准或教材、技术手册。

(三)为解决较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2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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