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我省电力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水平,积极推进我省电力工程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着力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等倾向,不断加大对参与“碳达峰”“碳中和”、科研攻关、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扶持力度,充分调动创新、创业、创造积极性,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电力工程行业实际,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电力工程规划、勘测、设计、建筑、安装、调试、技术开发、试验研究、发供电运行、检修、修造、用电管理、技术管理、技术咨询以及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发、生产、推广应用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电力工程专业职称设动力工程、电气工程2个子专业。动力工程包括锅炉、汽轮机、燃气轮机、热工过程控制及其仪表、供热与制冷、金属与焊接、电力化学、电力环保、电力机械制造与设备(包括清洁高效、节能、储能设备及材料研发)、科研咨询(包括碳减排相关治理监测核算技术等)、输煤除灰、燃料环化、水电及新能源等相关专业。电气工程包括机电设计与制造、电力设备管理、电力电缆、电力自动化、水电厂自动化、新能源电厂自动化、继电保护、高电压技术、电力系统、电力调度、送电、变电、配电、电力测量、电能质量管理、电力系统通讯与信息等专业。以上专业设置可根据科技发展和工程技术工作实际变化和需要进行合理调整。

第三条电力工程专业职称设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五个层次,对应名称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


从事电力工程专业技术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

(一)参与完成电力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制造、施工与调试、测试等工作,并通过同行专家的鉴定(评价)或验收。

(二)参与完成电力工程项目的标准化、可靠性、产业化推广,并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在工作中解决较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1项以上;或在处理运行故障、安全生产隐患中措施得当。

(四)参与本专业相关规程、技术规范等的编写工作。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初定或申报初级职称:

(一)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工程师职称。

(二)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工程师职称。

(三)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技术员职称。

(四)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

(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

(六)在企业生产一线岗位,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

从事电力工程专业技术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与完成的工作成果获得本行业相关奖项或荣誉。

(二)作为主要起草人,为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专业技术总结1篇以上;或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立项研究(论证)报告1篇以上。


从事电力工程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或作为第一撰写人在公开发行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实用价值的论文1篇以上。

(二)作为主要撰写人,参与编写或修订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相关技术规范、规程、标准或教材、技术手册。

(三)为解决较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2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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