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现职以来,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系统掌握新闻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高的新闻学术造诣。

(二)系统掌握新闻运作规律,有深厚扎实的新闻采编实践功底,新闻工作经验丰富,能解决采编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在采编业务方面有重大创新,工作业绩卓著,在新

闻界有一定影响,采写或编发了为社会所认可的有较大影响力的新闻作品。

(三)是新闻采编专业领域全媒型或专家型的业务带头人,具有指导、培养副高级及以下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

(四)取得重大新闻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其他创造性新闻相关研究成果,推动新闻行业发展。


符合下列条件,可申报高级记者或高级编辑职称: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主任记者或主任编辑职称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5年。


取得主任记者或主任编辑资格后,须同时具备(一)至(三)和(四)至(六)中的各一项:

(一)主创的新闻作品获得中国新闻奖二等奖1篇以上或三等奖2篇以上。

(二)主创的新闻作品获得省级以上好新闻一等奖2篇以上。

(三)主创的新闻作品获得省级以上好新闻一等奖1篇以上和二等奖2篇以上。

(四)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3篇以上(其中,国家级学术期刊1篇以上)。

(五)出版个人新闻专业学术著作1部以上,并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论文2篇以上。

(六)在国家级主管部门主办的国内外新闻相关高水平论坛、大会发表主题报告或大会交流报告1篇以上,并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


取得主任记者或主任编辑资格后,须同时具备(一)至(三)和(四)至(六)中的各一项:

(一)主创的新闻作品获得中国新闻奖二等奖1篇以上或三等奖2篇以上。

(二)主创的新闻作品获得省级以上好新闻一等奖2篇以上。

(三)主创的新闻作品获得省级以上好新闻一等奖1篇以上和二等奖2篇以上。

(四)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3篇以上(其中,国家级学术期刊1篇以上)。

(五)出版个人新闻专业学术著作1部以上,并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论文2篇以上。

(六)在国家级主管部门主办的国内外新闻相关高水平论坛、大会发表主题报告或大会交流报告1篇以上,并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



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主任记者或主任编辑职称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5年,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在符合上述的评审条件的前提下,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可破格申报;或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条件,取得主任记者或主任编辑职称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4年,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在符合上述的评审条件的前提下,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可破格1年申报:

(一)获长江韬奋奖、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等同级奖项之一者。

(二)主创的新闻作品获得中国新闻奖二等奖1篇以上或三等奖2篇以上;或省级以上好新闻一等奖2篇以上;或省级以上好新闻一等奖1篇以上和二等奖2篇以上。

(三)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3篇以上(其中,国家级学术期刊1篇以上);或出版个人新闻专业学术著作1部以上,并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

独立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国家级主管部门主办的国内外新闻相关高水平论坛、大会发表主题报告或大会交流报告1篇以上,并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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