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现职以来,熟悉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掌握新闻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新闻学术水平。
(二)熟悉新闻运作规律,有扎实的专业判断和分析能力,能独立进行新闻采编工作,能基本解决采编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能够指导初级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工作。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初定或申报记者或编辑职称:
(一)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记者或编辑职称。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记者或助理编辑职称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记者或编辑职称。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记者或助理编辑职称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记者或编辑职称。
任现职以来,须同时具备(一)至(三)和(四)至(五)中的各一项:
(一)主创的新闻作品获得省级以上好新闻二等奖或设区市好新闻一等奖1篇以上。
(二)主创的新闻作品获得省级以上好新闻三等奖2篇以上。
(三)主创的新闻作品获得省级新闻单位年度好新闻一等奖1篇以上或二等奖2篇以上。
(四)在设区市级以上学术期刊独立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五)在设区市级主管部门主办的新闻相关高水平论坛、大会发表主题报告或大会交流报告1篇以上。
任现职以来,须同时具备(一)至(三)和(四)至(五)
中的各一项:
(一)主创的新闻作品获得省级以上好新闻二等奖或设区市好新闻一等奖1篇以上。
(二)主创的新闻作品获得省级以上好新闻三等奖2篇以上。
(三)主创的新闻作品获得省级新闻单位年度好新闻一等奖1篇以上或二等奖2篇以上。
(四)在设区市级以上学术期刊独立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五)在设区市级主管部门主办的新闻相关高水平论坛、大会发表主题报告或大会交流报告1篇以上。
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要求,取得助理记者或助理编辑资格后,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在符合上述的评审条件的前提下,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可破格1年申报:
(一)设区市级以上新闻战线先进工作者。
(二)主创的新闻作品获得省级以上好新闻二等奖或设区市好新闻一等奖1篇以上;或省级以上好新闻三等奖2篇以上;或省级新闻单位年度好新闻一等奖1篇以上或二等奖2篇以上。
(三)在设区市级以上学术期刊独立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或在设区市级主管部门主办的新闻相关高水平论坛、大会发表主题报告或大会交流报告1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