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现职以来,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相当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全面掌握新闻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新闻学术造诣。

(二)全面掌握新闻运作规律,有较深厚扎实的新闻采编实践功底,新闻工作经验比较丰富,能解决采编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业绩显著,采写或

编发了为社会所认可的有一定影响力的新闻作品。

(三)是新闻采编专业领域全媒型或专家型的业务骨干,具有指导、培养中级及以下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

(四)取得一定的新闻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主持完成新闻相关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等。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主任记者或主任编辑职称:

(一)具备博士学位,取得记者或编辑职称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2年。

(二)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记者或编辑职称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5年。


取得记者或编辑资格后,须同时具备(一)至(二)和(三)至(五)中的各一项:

(一)主创的新闻作品获得省级以上好新闻一等奖1篇以上。

(二)主创的新闻作品获得省级以上好新闻二等奖2篇以上;或县级融媒体中心的申报者主创的新闻作品获省级以上好新闻二等奖1篇以上和省级以上好新闻三等奖2篇以上。

(三)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2篇以上。

(四)出版个人新闻专业学术著作1部以上。

(五)在省级以上主管部门主办的国内外新闻相关高水平论坛、大会发表主题报告或大会交流报告1篇以上,并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1篇以上。


取得记者或编辑资格后,须同时具备(一)至(二)和(三)至(五)中的各一项:

(一)主创的新闻作品获得省级以上好新闻一等奖1篇以上。

(二)主创的新闻作品获得省级以上好新闻二等奖2篇以上;或县级融媒体中心的申报者主创的新闻作品获省级以上好新闻二等奖1篇以上和省级以上好新闻三等奖2篇以上。

(三)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2篇以上。

(四)出版个人新闻专业学术著作1部以上。

(五)在省级以上主管部门主办的国内外新闻相关高水平论坛、大会发表主题报告或大会交流报告1篇以上,并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1篇以上。



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记者或编辑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在符合上述的评审条件的前提下,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可破格申报;或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条件,取得记者或编辑职称后,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在符合上述的评审条件的前提下,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可破格1年申报:

(一)获戈公振新闻奖、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省新闻出版英才暨“四名”人才、“五个一批”人才等同级奖项之一者。

(二)主创的新闻作品获得省级以上好新闻一等奖1篇以上;或省级以上好新闻二等奖2篇以上;或县级融媒体中心的申报者主创的新闻作品获省级以上好新闻二等奖1篇以上和省级以上好新闻三等奖2篇以上。

(三)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出版个人新闻专业学术著作1部以上;或在省级以上主管部门主办的国内外新闻相关高水平论坛、大会发表主题报告或大会交流报告1篇以上,并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1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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