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专业领域较强的研究能力和较丰富的工作积累,熟练运用国内外先进的实验方法和实验技术,是本专业领域的学术骨干。

2.对本专业领域的实验方法和实验技术加以改革、创新,能够解决实验工作中出现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3.有较强的实验工作组织管理能力,制定实验室建设的中、长期规划。

4.具有指导、培养中初级实验技术人员或研究生的能力并取得较好的业绩。


(一)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报评审高级实验师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实验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在我省企事业单位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工作,经考核合格的博士后人员。

3.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取得实验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4.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实验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5.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实验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二)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报评审高级实验师资格:

1.获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取得实验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2.获得其他专业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取得实验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3.获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实验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4.获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实验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以上。

(三)取得实验师资格后,业绩显著,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提前1~2年申报评审高级实验师资格:

1.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等三等奖及以上(相应奖项)1项的主要完成人。

2.市(厅)级及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获得者(含其他相应层次及以上人才项目或荣誉称号,其中团队项目需为牵头人)。


任现职期间,须同时具备1~5 和6~9 中的各一项:

1.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等三等奖及以上(相应奖项)1项。

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市(厅)级及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等二等奖及以上(相应奖项)1项或三等奖(相应奖项)2项。

3.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完成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重大横向委托科研项目1项。

4.获得与实验技术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新药等认定或证书1项。

5.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及运行管理等工作,并取得显著业绩。

6.参与撰写省级及以上技术标准或行业标准制定2项,并颁布实施。

7.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影响力的著作或译著1部。

8.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或在中文核心期刊或国际主流期刊发表本专业有影响力的论文1篇,或在国内外高水平论坛、大会发表主题报告或大会交流报告1篇。

9.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或实验报告3篇,并被有关单位(部门)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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