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演员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二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二)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演员、演奏员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二级艺术专业职称后,个人获得国家级艺术奖项一等奖,可破格1年申报。

(三)不具备上述学历,取得二级艺术专业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获国家级艺术奖项等级奖,可破格申报。

其中,舞蹈、杂技、戏曲武功等舞台生命较短的演员降低1年年限要求。


长期从事专业舞美设计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或联合(排名第一)完成大型新作品(晚会)的舞美设计,获国家级一等奖1部(台)或二等奖2部(台),或获省级一等奖2部(台)。

2.独立完成中小型新作品(晚会)的舞美设计,获国家级一等奖2部(台)或二等奖以上3部(台),或获省级一等奖3部(台)。

3.独立或联合(排名第一)完成大型新作品(晚会)的舞美设计,获国家级二等奖1部(台)或获省级一等奖1部(台),同时独立完成的中小型新作品(晚会)的舞美设计,获国家级一等奖1部(台)或二等奖2部(台)或省级一等奖2部(台)。

以上奖项应提供本人创作获奖作品设计图。


具有深厚的艺术造诣和较高的艺术研究水平,能系统论述自己的艺术成果和创作实践经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或联合(排名第一)撰写并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部分汉字5万字以上)。

(二)独立撰写并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其中1篇在核心期刊发表)。县(市、区)及以下单位申报人员,所发表论文不作核心期刊要求,加大专业技术能力及业绩条件评审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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