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
(一)参与完成1项县(局)级以上本专业领域相关的研究课题或工程项目,其研究成果通过鉴定。
(二)参与起草或编制国家、行业或地方的网络安全发展规划、技术标准、规范制度、技术指南等文件1项以上。
(三)参与完成网络安全产品体系架构设计、关键系统的软硬件系统设计、信息系统规划建设等工程项目1项以上,项目通过审查或验收。
(四)参与完成系统部署、运维保障、应急响应、风险评估、安全测评、产品检测或漏洞挖掘等工作,取得一定成果并获得同行专家组认可。
(五)参与网络安全竞赛项目、网络安全攻防演练、本行业人才培养等工作,取得一定成绩并获得同行专家组认可。
(六)参与完成的工作成果获得本行业相关奖项或荣誉。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初定或申报初级职称:
(一)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技术员职称。
(二)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工程师职称。
(三)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工程师职称。
(四)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
(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
(六)在一线技术岗位,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
从事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
(一)参与完成1项县(局)级以上本专业领域相关的研究课题或工程项目,其研究成果通过鉴定。
(二)参与起草或编制国家、行业或地方的网络安全发展规划、技术标准、规范制度、技术指南等文件1项以上。
(三)参与完成网络安全产品体系架构设计、关键系统的软硬件系统设计、信息系统规划建设等工程项目1项以上,项目通过审查或验收。
(四)参与完成系统部署、运维保障、应急响应、风险评估、安全测评、产品检测或漏洞挖掘等工作,取得一定成果并获得同行专家组认可。
(五)参与网络安全竞赛项目、网络安全攻防演练、本行业人才培养等工作,取得一定成绩并获得同行专家组认可。
(六)参与完成的工作成果获得本行业相关奖项或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