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过对本行业、本企业产品的主要开发研究、设计、制造和技术管理工作。

(二)完成本行业重大技术分析和市场分析2项以上,经实践验证基本正确。

(三)主持或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过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团体标准或企业主导产品技术标准的制定,重大项目技术规范的编写,并获批准、发布、实施。

(四)完成大、中型企业中精密、稀有、关键设备等复杂设备维修工作的全过程或重要成套设备的管理、养护、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五)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并经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六)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对本行业有影响的检验,检测、试验、计量技术的研究,并证明是有效的。

(七)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1项大型或2项中型成套工程项目国内外投标、承包、施工、验收任务。


(一)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二)具备硕士学历或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四)在企业生产一线岗位,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

(五)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或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条件,取得工程师职称后,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在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1年申报:

1.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及相应奖项)三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主要发明人,或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获得者(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长期在基层一线或在经济薄弱地区从事机械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20年。


(一)市(厅)级科学技术奖(及相应奖项)三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负责完成3项技术难度较高和复杂的本行业产品或设备关键部件的研究、设计、制造技术、检验技术和技术管理,经行业专家评审或鉴定,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负责完成2项省(部)级以上确认的定型或优秀产品,并能够在行业和市场中有良好的使用。

(四)参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填补国内空白,参与完成1项省工信厅认定发布的首台套重大装备和关键零部件产品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

(五)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排名前2),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4项以上(均排名前2),并转化为生产使用,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负责完成1项国家、地方、行业技术标准及1项产品标准的制定,或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3项企业主导产品标准的制定,并获批准、公布,用于生产实践。

(七)作为主要完成人,在“一带一路”等海外工厂项目中,获得1项以上项目所在国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奖励。

(八)作为主要编著者,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以上。

(九)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在业界公认的高水平专业学术会议(论坛)上报告的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主持完成并已颁布实施的省级以上行业标准、规程、图集、导则、指南、工法等1项可替代1篇论文;授权发明专利可替代1篇论文。

(十)作为主要起草人,为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实例材料等2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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