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与完成1项以上省(部)级或2项以上市(厅)级人工智能行业政策研究、伦理标准规范研究等课题。

(二)参与完成2项以上大型或3项以上中型人工智能项目的预可行性研究或项目可行性研究。

(三)参与对行业发展有影响的重点项目或系列产品主要部分的设计、研发、优化、运维、管理和应用等工作。

(四)完成企业中关键设备的维修或复杂模块的调试,或成套系统的运维管理全过程,保证其正常运行。

(五)主持或独立承担人工智能领域技术分析和行业分析预测,被主管部门或单位采纳。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初定或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

(一)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工程师职称。

(二)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

(四)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

(五)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或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1年申报:

1.获得科学技术奖(及相应奖项)1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获得市(厅)级相关奖项1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主持制定市(厅)级相关行业标准1项以上。

4.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10年。


任现职以来,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以上:

(一)作为完成人,获得科学技术奖(及相应奖项)1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市(厅)级以上与人工智能专业相关的重点项目或单位主导项目的设计、研发、优化、运维、管理和应用等相关任务的主要完成者,其成果通过鉴定或验收。

(三)参与完成与专业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1件以上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2件以上,已实施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四)参与完成1项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委托制定或修改的人工智能规划咨询、政策研究、科研与技术开发、标准伦理规范制定等工作,项目通过评审或成果得到应用,对专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或推广应用价值。

(五)参与完成过1项以上中型或2项以上小型人工智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方案、专项报告,已通过评审或交付使用。

(六)参与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1项以上,或在市场(含知名开源社区)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2项以上,并取得一定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七)获得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社会组织成果鉴定或专业机构认证新产品、新技术、新应用等1项以上,并取得一定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八)参与项目获市(厅)级人工智能有关赛事奖1项。

(九)因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获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

(十)参与的项目获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授予的人工智能领域试点示范建设项目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参与者(排名前5),获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授予的人工智能领域试点示范建设项目1项以上。

(十一)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或学术会议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十二)作为主要起草人,为解决较复杂的人工智能专业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立项研究(论证)报告、实例材料1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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