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备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应用理论与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二)了解主要专业技术内容和基本方法,了解现代科学技术和管理科学的一般知识。

(三)了解本岗位的技术系统构成、主要设备的技术性能、指标和维护、测试方法。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初定或申报初级职称:

(一)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技术员职称。

(二)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工程师职称。

(三)具备硕士学历或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工程师职称。

(四)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

(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

(六)在企业生产一线岗位,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加完成的工作成果获奖(科学技术奖、技术质量奖、优质工程奖等),或参与技术创新活动。

(二)作为主要作者,在学术会议上交流技术工作文章1篇。

(三)为解决本单位专业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技术分析、技术研究或技术总结报告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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