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初定或申报评审助理研究员职称:
(一)具备博士学位,从事科普专业技术工作,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助理研究员职称。
(二)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取得研究实习员职称后,从事科普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助理研究员职称。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研究实习员职称后,从事科普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助理研究员职称。
任现职以来,具有一定的科普实践功底和较强科普工作能力,具有指导初级人员开展工作的能力,积极为科普事业发展做出相应贡献,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策划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较大规模的科普活动4次以上,并取得一定社会效益;或作为负责人组织开展科普讲座(报告)、科普培训以及咨询评估等科技推广应用活动每年4次以上,并取得一定经济或社会效益。
(二)参与策划(排名前三)完成1个大型科普展览;或主持策划完成2个中型科普展览或3个小型科普展览。
(三)独立讲解科普展览100场次以上,并参与撰写科普展览讲解稿3 篇以上。
(四)主持研发的2个原创科普展品取得专利1件或在县级以上科普场馆投入使用,并取得一定经济或社会效益。
(五)主持创作或独立完成科普作品5个以上,并取得一定经济或社会效益。
(六)校外科技辅导员每年开展科技辅导200学时以上,组织学生参加较大规模的科普活动。
(七)参与策划或运营维护(排名前三)市级以上科普传播平台或业内认可的传播平台,并取得一定社会效益。
(八)主持创作(或独立完成)的科普作品或者主持开展的科普活动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排名前三,以奖励证书为准)。
(九)获得市级十佳科技辅导员、或经省级主管部门认可开展的科普讲解大赛等省级科普类赛事一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任现职以来,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科学素质,了解国内外现代科普方式方法和发展趋势,熟悉科普相关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科普专业学术论文1篇。
(二)独立撰写并在经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可的学术会议(论坛)上交流科普论文或案例2篇,在有准印证号的内部专业刊物上发表科普论文(专业调查报告、案例)1篇可替代学术会议 (论坛)上交流科普论文或案例1篇(本款仅适用于县以下从事科普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参与市(厅)级科普研究课题(排名前五)1项并通过结项验收。
(四)作为主要起草人,参与开展科普相关科技咨询、提案建议等工作撰写的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报告,具有一定影响力并被市级以上主管部门采纳1项。
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研究实习员职称后,从事科普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或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要求,取得研究实习员职称后,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1年申报:
1.主持创作或独立完成的科普作品获得省优秀科普作品评选、省科普公益作品大赛一等奖(及相应奖项,排名前三,以奖励证书为准)。
2.在基层一线从事科普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