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主治(管)医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40周,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要求(详见附表1)。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历。

临床、口腔、中医类别: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医疗实践,熟悉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具有较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熟练正确地救治危重病人,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医师的能力。强化病案作为评价载体,采取随机抽取与个人提供相结合的方式,设病床的相关专业申报人员应提供5份本人主治或者主持的、能够反映其专业技术水平的抢救、死亡或疑难病案,加强对临床医生执业能力的评价。

基于病案首页数据,重点从技术能力、质量安全、资源利用、患者管理四个维度,利用诊治病种范围和例数、手术级别和例数、术后并发症发生率、单病种平均住院日、单病种次均费用等指标,科学准确评价医生的执业能力和水平。其中,中医专业还应基于中医病案首页数据,重点围绕以中医为主治疗的出院患者比例、中药饮片处方比、中医治疗疑难危重病患者数量、中医非药物疗法使用率等中医药特色指标,评价中医医师的中医药诊疗能力和水平(详见附表2)。

公共卫生类别: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推广应用,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具有较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医师的能力。

基于参与的业务工作内容,重点考核公共卫生现场能力、计划方案制定能力、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南制定能力、业务管理技术报告撰写能力、健康教育和科普能力、循证决策能力、专业技术成果产出、科研教学能力、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能力等方面,包含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分析预警)报告、制定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案和风险评估报告、业务工作计划、技术指导方案制定等内容。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大专学历,在乡镇卫生院(含达到二级医院标准的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师职务满7年,公共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资本举办的门诊部(所)、医务室和医养结合机构参照执行。


业绩成果实行代表作制度。取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后,须提供下列10 项业绩成果中的2项作为代表作参评:

(一)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完成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二)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本专业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证书1项。

(三)参与制定本专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技术规范1项。

(四)在有正式期刊号的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1篇以上。

(五)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1部(主编或副主编,本人撰写10 万字以上)。

(六)参与编写公开出版的向大众普及本专业科学知识的科普专著1部(主编或副主编,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七)本人主持、主治的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原始病案2份。

(八)作为责任护士护理的疑难、危重症患者原始病案1份(含病案首页、病程记录、护理记录),并附分析报告1份。

(九)反映实际工作中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的专题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持续质量改进项目等)2份。

(十)其他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业绩成果材料 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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