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二级专业技术资格:

(一)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三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取得三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其中,舞蹈、杂技、戏曲武功等舞台生命较短的演员降低1年年限要求。


长期从事专业摄影(摄像)工作,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一定数量的摄影(摄像)作品,公开出版个人摄影(摄像)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市级以上展览馆(美术馆)举办个人摄影作品展,独立创作的1件摄影作品参展文化和旅游部或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三年(或两年)一届的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2.在市级以上展览馆(美术馆)举办个人摄影作品展,独立创作的3件摄影作品参展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联办)的全国性摄影展览或两年一届的省级摄影艺术展,并获省级摄影艺术奖等级奖2次。

3.为公映的2部电影或在省级以上电视台(或专业视频网站)播出的80集电视剧担任摄像(排名第一),获国家级二等奖1部或三等奖2部,或获省级一等奖1部或二等奖2部。

4.为50 部(集)艺术类纪录片(电视短片、专题片、综艺晚会、综艺栏目等)担任摄像(排名第一),获国家级二等奖2部或三等奖3部,或获省级一等奖2部或二等奖3部。


具有较高的学识水平和专业理论修养,有一定的艺术研究能力,能较好总结自己的艺术创作成果和创作实践经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或联合撰写(排名第一)并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部分汉字5万字以上)。

(二)独立撰写并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县以下从事艺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含1篇省级学术会议上宣读的报告)。


取得三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后,个人获得国家级艺术奖项等级奖1次,或白玉兰戏剧奖2次的,可破格1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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