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二级专业技术资格:
(一)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三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取得三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其中,舞蹈、杂技、戏曲武功等舞台生命较短的演员降低1年年限要求。
长期从事专业指挥工作,在市级以上城市公共专业音乐厅(剧场)面向社会独立或联合(担任2/3以上)指挥专场音乐会,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指挥的大型新作品,获国家级二等奖1部或三等奖2部,或获省级一等奖1部或二等奖2部。
2.独立指挥的1部大型新作品或2部中小型新作品参加国家级大型艺术活动或在国家级专业媒体上播出,或2部大型新作品或4部中小型新作品参加省级以上大型艺术活动或在省级以上专业媒体上播出。
3.担任专业乐团首席指挥3年以上,在全省有较大影响力。
具有较高的学识水平和专业理论修养,有一定的艺术研究能力,能较好总结自己的艺术创作成果和创作实践经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或联合撰写(排名第一)并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部分汉字5万字以上)。
(二)独立撰写并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县以下从事艺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含1篇省级学术会议上宣读的报告)。
取得三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后,个人获得国家级艺术奖项等级奖1次,或白玉兰戏剧奖2次的,可破格1年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