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从事专业导演工作,由省级以上专业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个人作品、专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独立或联合(排名第一)导演的大型新作品,获国家级导演一等奖1部或二等奖2部,或获省级导演一等奖2部。
2.独立或联合(排名第一)导演的中小型新作品,获国家级导演一等奖2部或二等奖以上3部,或获省级导演一等奖3部。
3.独立或联合(排名第一)导演的大型新作品,获国家级一等奖2部或二等奖3部,或获省级一等奖3部。
4.独立或联合(排名第一)导演的中小型新作品,获国家级一等奖3部或二等奖4部,或获省级一等奖4 部。
5.由省级以上专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个人作品、专辑,并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6.个人大型作品2部或中小型作品3部在省级以上卫视平台播出,并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长期从事专业导演工作,由省级以上专业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个人作品、专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独立或联合(排名第一)导演的大型新作品,获国家级导演一等奖1部或二等奖2部,或获省级导演一等奖2部。
2.独立或联合(排名第一)导演的中小型新作品,获国家级导演一等奖2部或二等奖以上3部,或获省级导演一等奖3部。
3.独立或联合(排名第一)导演的大型新作品,获国家级一等奖2部或二等奖3部,或获省级一等奖3部。
4.独立或联合(排名第一)导演的中小型新作品,获国家级一等奖3部或二等奖4部,或获省级一等奖4 部。
5.由省级以上专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个人作品、专辑,并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6.个人大型作品2部或中小型作品3部在省级以上卫视平台播出,并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具有深厚的艺术造诣和较高的艺术研究水平,能系统论述自己的艺术成果和创作实践经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或联合(排名第一)撰写并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部分汉字5万字以上)。
(二)独立撰写并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其中1篇在核心期刊发表)。县(市、区)及以下单位申报人员,所发表论文不作核心期刊要求,加大专业技术能力及业绩条件评审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