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2项以上省(部)级以上大数据行业政策研究、标准规范研究等课题。

(二)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1项以上全国性或2项以上区域性规划咨询项目,负责完成主要技术工作。

(三)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2项以上大型或3 项以上中型大数据项目的预可行性研究或项目可行性研究。

(四)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对行业发展有影响的重点项目或大数据系统核心组件的设计、开发、测试等工作。

(五)主持解决本专业重大疑难问题或关键性的技术问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评审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一)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二)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或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条件,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且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

1.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及相应奖项)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排名前5,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主持国家重点项目或解决国家技术攻关项目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填补国内空白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3.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或江苏省专利奖。

4.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30年。


任现职以来,同时具备下列(一)至(七)和(八)至(九)中各1项:

(一)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及相应奖项)三等奖1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1项以上国家行业标准或2项以上省级行业标准的编制,并已颁布实施。

(三)主持完成1项以上大型或2项以上中型对大数据行业发展有影响的项目或系列产品的主要部分的设计、开发和运维管理等工作,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四)作为项目负责人,研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3项以上,且推广应用,其技术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五)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与专业相关授权发明专利2项以上,已实施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六)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省级以上大数据行业主管部门成果鉴定或认证的新产品、新技术等2项以上。

(七)作为主要执笔人(排名前2),发表大数据行业相关建议、提供决策咨询等,获得省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采纳2篇以上。

(八)作为主要编著者,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译著1部以上(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九)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在业界公认的高水平专业学术会议(论坛)上报告的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主持完成并已颁布实施的省级以上行业标准、专业教材等1项可替代1篇论文;授权发明专利可替代1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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