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与完成1项以上省(部)级或2项以上市(厅)级大数据行业政策研究、标准规范研究等课题。
(二)参与完成2项以上大型或3项以上中型大数据项目的预可行性研究或项目可行性研究。
(三)参与对行业发展有影响的重点项目或系列产品主要部分的设计、开发、测试等工作。
(四)负责本单位大数据系统的运维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
(五)主持或独立承担大数据领域的技术分析和行业分析预测,被主管部门或单位采纳。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初定或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
(一)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工程师职称。
(二)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
(四)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
(五)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或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1年申报:
1.获得科学技术奖(及相应奖项)1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市级相关奖项主要获奖人(排名前5,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主持制定市(厅)级相关行业标准1项以上。
4.参与信息技术创新应用(以下简称“信创”)领域市(厅)级自主创新项目取得明显成果。
5.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10年。
任现职以来,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
(一) 作为完成人,获得科学技术奖(及相应奖项)(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参与制定1项以上市(厅)级行业标准,并已颁布实施。
(三)参与完成1项以上中型或2项以上小型的对大数据行业发展有影响的项目或系列产品(含在知名开源社区有影响力的项目)的主要部分的设计、开发和运维管理等工作。
(四)参与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1项以上,或在市场(含知名开源社区)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2项以上。
(五)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大数据领域授权发明专利1 项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已实施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六)获得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社会组织成果鉴定或专业机构认证新产品、新技术等1项以上。
(七)参与项目获市(厅)级大数据有关赛事奖1项以上。
(八)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或学术会议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九)作为主要起草人,为解决较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立项研究(论证)报告、实例材料1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