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省(部)级以上规划咨询、科研与技术开发项目1项以上或主持完成过市(厅)级规划咨询、科研与技术开发项目2项以上,并通过市(厅)级以上成果鉴定。

(二)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省(部)级以上重 点项目、科研、规划、设计、咨询、推广及技术攻关、试验检测等专业技术工作。

(三)作为主要起草人,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国家或行业标准、定额或规范的制(修)订,或2项以上省级(团体)技术标准、规程、规章的制订或修订,并已公布实施。

(四)主持解决过本行业专业重大疑难问题或关键性的技术问题,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经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认可。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评审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一)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二)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或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条件,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且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

1.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及相应奖项)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排名前5,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主持国家重点项目或解决国家技术攻关项目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填补国内空白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3.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或江苏省专利奖。

4.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30 年。


任现职以来,须同时具备(一)至(九)和(十一)中的各1项:

(一)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及相应奖项)三等奖1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优秀设计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三)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1项或省级优质工程奖3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四)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江苏省重大成果转化项目等省部级以上重大(重点)科技项目。

(五)主持省级以上与专业相关的技术改造升级工程、重大智能制造建设项目,已投入应用,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验收评估,工程建设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作为技术负责人,参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填补国内空白,完成1项工信部认定发布的首台套重大装备和关键零部件产品。

(七)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与专业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 2项以上,已实施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八)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制定本行业(或细分行业)的省级以上技术标准,且该标准已在行业(或细分行业)得到推广,取得明显的质量提升和经济效益。

(九)主持研制开发与专业相关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经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社会组织)鉴定,且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十)作为主要编著者,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译著1部以上(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十一)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在业界公认的高水平专业学术会议(论坛)上报告的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主持完成并已颁布实施的省级以上行业标准、规程、图集、导则、指南、工法、专业教材等1项可替代1篇论文;授权发明专利可替代1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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