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智能制造领域相关研究课题,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能够解决智能制造领域的技术问题或参与技术密集、难度高、复杂性强的智能制造相关任务。
(三)作为智能制造子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管理、科研开发、技术推广应用等工作中成效显著。
(四)参与完成智能制造领域工程项目的规划和实施工作,制定智能制造管理标准、战略发展规划、管理制度。
(五)完成本行业专业的技术分析和市场分析,经实践验证基本正确。
(六)参与制定国家、省市、行业、企业智能制造领域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智能制造战略决策等相关政策、标准、规范,并获批准、发布、实施。
(七)作为技术人员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1项以上,并经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初定或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
(一)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工程师职称。
(二)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
(四)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
(五)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或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1年申报:
1.获得科学技术奖(及相应奖项)1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市级相关奖项主要获奖人(排名前5,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主持制定市(厅)级相关行业标准1项以上。
4.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10年。
任现职以来,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以上:
(一)作为完成人,获得科学技术奖(及相应奖项)1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参与完成与专业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已实施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参与完成的与专业相关的规划咨询、政策研究、科研与技术开发、标准规范制定等项目已通过评审或成果得到应用,对本专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或推广应用价值。
(四)参与完成1项技术难度较高或复杂的智能制造相关产品或关键零部件的研究、设计、制造或技术管理,达到本行业先进水平,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参与完成1项市(厅)级以上确认的与专业相关的定型或优秀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并在行业或市场中有较好的使用。
(六)市(厅)级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重点项目或单位主导项目的开发、设计、制造、试验检测、生产技术管理等相关任务的主要完成者,其成果通过鉴定或验收。
(七)参与开发与专业相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经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社会组织)鉴定,成果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或成功地推广应用与专业相关的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2项以上,并取得一定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八)参与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的技术问题2项以上,并取得一定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九)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或学术会议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
(十)作为主要起草人,为解决较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立项研究(论证)报告、实例材料1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