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专业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掌握本专业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理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学效果良好。胜任本专业生产实习教学和相关专业理论课教学工作。专任教师平均学年授课不少于360课时,中层干部和兼课教师平均学年授课不少于180课时,校领导平均学年授课不少于120课时。近4年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二)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担任班主任工作或从事中层以上管理工作3年以上。

(三)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承担教学改革研究任务,并在教学改革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开设校级公开课3次以上,其中2次评价良好以上;或开设市级公开课1次以上。

(四)具有指导新教师提高业务水平的能力。

(五)了解企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了解企业生产、服务流程,承担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协助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和合作研发,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累计每2年2个月以上且5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并撰写相应实践报告。


具有相关职业(工种)技师以上技能水平,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职称:

(一)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且担任二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满2年。

(二)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取得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证书,且担任二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满3年。

(三)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取得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证书,且担任二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满4年。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

(一)积极参与学校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教学研究、实训实验室筹建改造等工作,获得校级以上表彰。

(二)参加校级技能竞赛(教师职业能力竞赛)获得前2 名,或参加市级以上技能竞赛(教师职业能力竞赛)获得前5名,或指导学生参加校级技能竞赛获得前2名,或指导学生参加市级以上技能竞赛获得前5名。

(三)带领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累计时间不少于30 天。

(四)参与学校本专业一体化课程教改工作,在教学团队中发挥重要作用;或参与校级以上课题(排名前3)并通过验收。

(五)参加校级以上说课、微课、公开课、教案、课件制作等教科研评比获得一等奖或前3名,或参与制定市级以上技能竞赛标准或竞赛方案并实施。

(六)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刊物发表本专业论文1 篇以上,或参编正式出版的本专业省级以上规划教材(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1部以上,或承担实习课题的设计、编写完整的实习指导讲义在校级以上范围内推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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