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解决本专业范围内实验技术问题,具有指导和培训助理实验师的能力。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初定或申报实验师职称:

(一)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实验师职称。

(二)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并担任助理实验师职务满2年,可申报评审实验师职称。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并担任助理实验师职务满4年,可申报评审实验师职称。

(四)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并担任助理实验师职务满4年,可申报评审实验师职称。

(五)具备高中阶段教育学历,并担任助理实验师职务满5年,可申报评审实验师职称。


(一)参与实验课程教学或指导课程实验,且教学效果良好。

(二)承担本单位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维护实验安全,参与团队及学科建设和其它社会服务工作。同时,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代表性成果之一:参与重要实验项目或研究项目;或发表相关实验研究或技术论文;或撰写较高水平实验报告;或参与编写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或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的操作;或参与研制实验仪器设备;或负责实验室精密仪器设备的调试、维护和检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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