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并能解决电子信息专业一般性技术难题。
(二)参加电子信息行业产品研究、设计、制造、试验检测、技术改造、质量管理和技术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参加电子信息行业专业技术分析和市场分析工作等。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初定或申报评审初级职称:
(一)具备大学专科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初定技术员职称。
(二)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助理工程师职称。
(三)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助理工程师职称。
(四)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
(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
(六)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
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加完成的工作项目获奖(科学技术奖、优秀工程咨询、勘察设计奖、优质工程奖等)。
(二)参加开发、推广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项以上。
(三)作为主要作者,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技术工作文章1篇以上。
(四)撰写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或实例材料等1 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