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建立完善考评结合的人才评价机制,培养造就高素质的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保健服务的需要,根据人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要求,结合全省社区卫生专业技术工作实际,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受聘在我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二级医院(由乡镇卫生院升格并参与开展“六位一体”服务的)等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门诊部(所)、医务室、医养结合机构,农垦以及社会资本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参照执行。
1.社区副主任医师
担任主治(主管)医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40周,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要求。临床、口腔、中医类别: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医疗实践,熟悉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具有较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熟练正确地救治危重病人,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医师的能力。强化病案作为评价载体,采取随机抽取与个人提供相结合的方式,设病床的相关专业申报人员应提供3-5份本人主治或者主持的、能够反映其专业技术水平的抢救、死亡或疑难病案,加强对临床医生执业能力的评价。公共卫生类别: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推广应用,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具有较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医师的能力。
2.社区副主任护师
担任主管护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护理、护理管理、护理教学工作时间总计不少于40周,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要求。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推广应用,熟悉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能够正确按照护理程序开展临床护理工作,熟练掌握本专科病人的护理要点、治疗原则,能熟练地配合医生抢救本专业危重病人。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护理人员的能力。
3.社区副主任药师
担任主管药师职务期间,平均每年参加药学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40周,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要求。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推广应用。熟悉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能够参与制定药物治疗方案,对临床用药结果做出准确分析,能及时发现并处理处方和医嘱中出现的各种不合理用药现象,及时提出临床用药调整意见。具有指导下级药师的能力。其中,中药专业还应具备中药验收、保管、调剂、临方炮制、煎煮等中药药学服务能力,能够提供中药药物咨询服务,具有中药处方点评工作能力,提供合理使用中药建议。
4.社区副主任技师
担任主管技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40周,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要求。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推广应用,熟悉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具有较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技师的能力。
具备相应专业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大专学历,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职务后,获得江苏省医学新技术引进奖或江苏省医学科技奖(及相应奖项),可提前1年申报。
业绩成果实行代表作制度。临床病案、护理案例、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论文、业务报告、卫生标准、技术规范、科普作品、技术专利、科研成果转化等均可作为业绩成果代表作参加评审。